南陽市公共交通總公司駕駛員節(超)油(氣)獎罰規定
發布時間:2015-07-27 10:35:00 點擊:4870
? ? ?為加強車輛燃油、燃氣管理,節約運營成本,提高駕駛員節油、節氣意識。特制定以下規定:
1、按規定的百公里油(氣)耗標準在正常運營下節油(氣)者,節約每公升油(立方米/公斤氣)獎勵1.5元;超每公升油(立方米/公斤氣)扣發工資1元。
2、每月節油(氣),以單車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為限額,在節油(氣)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以內給予獎勵,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以上不予獎勵,按月結算,不予接轉,當月消除。
3、每月超油(氣),以單車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為限額,在超油(氣)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以內每公升(立方米/公斤)扣發工資1元,超過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部分,超油(氣)量按天然氣每立方米時價計算,如數扣發工資。
4、如營運車輛油(氣)出現人為流失或非本車營運使用,按本規定處理。
5、本規定自2015年6月25日起實施。
1、按規定的百公里油(氣)耗標準在正常運營下節油(氣)者,節約每公升油(立方米/公斤氣)獎勵1.5元;超每公升油(立方米/公斤氣)扣發工資1元。
2、每月節油(氣),以單車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為限額,在節油(氣)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以內給予獎勵,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以上不予獎勵,按月結算,不予接轉,當月消除。
3、每月超油(氣),以單車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為限額,在超油(氣)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以內每公升(立方米/公斤)扣發工資1元,超過130公升(立方米/公斤)部分,超油(氣)量按天然氣每立方米時價計算,如數扣發工資。
4、如營運車輛油(氣)出現人為流失或非本車營運使用,按本規定處理。
5、本規定自2015年6月25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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